- 1. 甲方保證所交付硬碟或儲存裝置內資料皆為合法取得且無侵害他人權利,甲方須自負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後續如造成乙方之損失,甲方應負所有賠償責任。
- 2. 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所交付之硬碟或儲存裝置;為檢測及救出硬碟或儲存裝置內資料,如導致硬碟或儲存裝置和硬碟或儲存裝置內資料受損,除有違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乙方恕不負賠償責任。
- 3. 甲方經乙方通知取回硬碟或儲存裝置後,應於15日內取回,逾期未取,乙方不負保管責任。
- 4. 為救出硬碟或儲存裝置內資料之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得拆開硬碟或儲存裝置做進一步之檢查,如因拆開硬碟導致甲方喪失硬碟於保固期間得享之權利,甲方需自行承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 5. 如甲方交付硬碟或儲存裝置是可正常讀取,甲方需確認硬碟或儲存裝置內資料已備份完成,因硬碟或儲存裝置是消耗品,如後續發生任何爭議,與乙方無關。
- 6. 甲方和乙方承認,本協議因不可抗性災害:如地震、火災等情況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 7. 此受理單需有乙方客服專員親簽,方得證明乙方確實收受甲方所交付之硬碟。
若已詳閱上述條款並確認硬碟及個人資料填寫無誤,請將資料立即送出,本公司專員會立即與您聯絡,感謝您。